人民防空地下室作為重要的防護工程,其照明設計不僅關乎日常使用效率和人員安全,更在應急情況下對人員疏散、設備操作和防空功能發揮具有關鍵作用。根據《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》GB50038-2005第7.5節,照明工程的設計應遵循以下核心原則和技術要求。
一、照明設計基本原則
1. 可靠性:照明系統需具備雙路電源或應急電源保障,確保在戰時或緊急情況下持續供電。普通照明與應急照明應分開設置,應急照明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10%,且關鍵區域(如出入口、通道、設備間)需設置疏散指示標志。
2. 適用性:根據地下室不同功能區(如人員掩蔽區、設備區、通道)確定照度標準。例如,人員掩蔽區照度不低于75lx,設備操作區照度需滿足作業需求,通常為100-200lx。
3. 節能與經濟性:優先選用高效節能光源(如LED燈),結合自然光利用(如有條件)降低能耗。同時,照明配電系統應簡化線路,便于維護。
二、照明系統技術要求
1. 光源與燈具選擇:應采用防潮、防腐蝕、抗震性能好的燈具,在潮濕環境中燈具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。光源色溫宜選擇中性白(4000-5000K),以避免視覺疲勞。燈具安裝位置需避開可能受沖擊的區域,并確保均勻布光。
2. 應急照明設計:應急照明電源應獨立于正常照明,可采用蓄電池組或柴油發電機備用電源,持續供電時間不少于1小時。疏散通道、樓梯間和出入口需設置應急照明燈,其地面照度不低于5lx,且切換時間不超過0.5秒。
3. 控制與配電:照明控制系統應分區設置,便于靈活管理。重要區域(如指揮室、醫療站)可設置局部調光功能。配電線路需采用阻燃電纜,并穿管暗敷,以提高防護能力。
三、特殊注意事項
- 戰時防護:照明線路及設備應盡量減少穿越防護墻體,必要時采取密封措施,確保防空密閉性。
- 維護便利:燈具安裝高度和方式應便于檢修,同時避免對人員活動造成障礙。
- 人性化設計:在人員長期停留區域,可通過間接照明減少眩光,提升舒適度。
人民防空地下室照明工程需兼顧平時使用與戰時應急,通過科學設計保障人員安全與工程效能。設計人員應嚴格遵循GB50038-2005規范,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優化,確保照明系統可靠、高效且合規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shouji-zhushou.com/product/683.html
更新時間:2025-11-30 22:57:17